按照省药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局《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陕药监办【2021】14号)文件要求,2021年我院共承担中央转移地方抽检抽样项目15个品种30批次的国家医疗器械检验抽样任务,防疫器械专项抽检抽样4个品种13批次,国家级预算抽检抽样项目1个品种1批次,总共44批次。
院领导高度重视国抽样品的抽样任务,对抽样方案做了周密的部署,监督抽样办工作人员在院相关科室的密切配合下,加班加点、不辞辛苦,于4月30日圆满完成29批次抽样任务,15批次未能提供抽检样品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