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,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,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,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》(国药监械管【2019】6号)文件要求,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担神经和肌肉刺激器、立式蒸汽灭菌器、医用超声雾化器、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(电子血压计)、特定电磁波治疗器、呼吸道用吸引导管(吸痰管)、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8个产品的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检验任务。
为全面完成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检验任务,王文林院长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要求主管副院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,明确责任、科学安排、统一协调、整体推进。根据国家局监督抽样计划,制定详细的检验方案,力求做到样品随收随检、检验报告随出随寄随录入。同时以参与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检验为契机,加强岗位练兵,不断提高检验能力,确保高质量、高效率完成检验任务,为人民群众用械安全保驾护航。
